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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可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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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级工伤认定标准 工伤认定书什么时候生效

添加时间:2021年12月1日 来源: 北京劳动律师   http://www.pxldzyls.cn/

  宋,北京劳动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能够准确把握案件法律关系的重点;为人和善,能与当事人进行良好的沟通。具有丰富的法律操作实践经历,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秉着“做点实事,帮人排忧解难”、“不求高风亮节,但求问心无愧”的执业理念,专注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级工伤认定标准

  当事人在工作中因工受伤,就需要去做工伤鉴定来获得赔偿。在我国工伤鉴定的等级为十个等级,一级为最为严重的工伤鉴定等级,已经达到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标准,而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相对较轻。那么第十级工伤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吧。

  一、第十级工伤认定标准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2;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4、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

  5、椎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7、指端植皮术后以上);

  8、手背植皮面积>50cm2,并有明显瘢痕;

  9、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10、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

  11、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12、足背植皮面积>100cm2;

  13、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15、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II度及Ⅱ度以上者;

  16、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

  17、双眼矫正视力≤0.8;

  18、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19、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20、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21、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眼,矫正视力正常者;

  22、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矫正视力正常者;

  23、晶状体部分脱位;

  24、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25、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26、外伤性瞳孔放大;

  27、角巩膜穿通伤治愈者;

  28、双耳听力损失≥26dB,或一耳≥56dB;

  29、双侧前庭功能丧失,闭眼不能并足站立;

  30、铬鼻病;

  31、嗅觉丧失;

  32、牙齿除智齿以外,切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

  33、一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I度;

  34、鼻窦或面颊部有异物未取出;

  35、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

  36、鼻中隔穿孔;

  37)、侧不完全性面瘫;

  38、血、气胸行单纯闭式引流术后,胸膜粘连增厚;

  39、开胸探查术后;

  40、肝外伤保守治疗后;

  41、胰损伤保守治疗后;

  42、脾损伤保守治疗后;

  43、肾损伤保守治疗后;

  44、膀胱外伤保守治疗后;

  45、卵巢修补术后;

  46、输卵管修补术后;

  47、乳腺修补术后;

  48、免疫功能轻度减退;

  49、慢性轻度磷中毒;

  50、工业性氟病I期;

  51、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

  52、减压性骨坏死I期;

  53、一度牙酸蚀病;

  54、职业性皮肤病久治不愈。

  二、下班工伤认定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广受社会关注的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明确了四种认定情形:

  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这

  就框定了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前提:合理时间、合理路线。而对于合理路线,最高法相关人员给出的解释是,如下班途中需要到菜市场买一点菜,然后再回家,而且是顺路,这就是合理路线。由此,上下班途中买菜发生意外,也可认定为工伤。

  三、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患职业病的;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第十级工伤认定标准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也是属于十级工伤。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工伤认定书什么时候生效

  劳动者在工作中意外受伤,受伤之后申请进行了一系列的工伤鉴定程序。一段时间后,工伤认定书下达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不少人就会疑问那么工伤认定书什么时候生效呢收集了一系列关于工伤认定书生效时间的法律资料,供大家参考。

  一、工伤认定书什么时候生效

  工伤认定书下达后,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15日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即可生效,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等相关结论出具后,生效。

  工伤认定书自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交资料后,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

  二、工伤认定书生效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工伤认定的定义以及特点

  定义: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性质特点:

  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属于行政确认行为。确认的结果有四种:是工伤,非工伤,视同工伤,不视同工伤;

  属于须申请的行政行为。;不申请,不认定;是工伤认定程序的特点;

  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

  以上内容就是搜集的针对;工伤认定什么时候生效;问题的相关法律解答了,大家可以了解到相关机构送达工伤认定鉴定书之后,如果当事人或者是用人单位在十五日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的,或行政诉讼的,就代表这份工伤认定鉴定书是生效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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