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北京劳动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兼职受伤算工伤吗
不算工伤,但是单位需要承担赔偿。因为员工和单位不能建立劳动关系,所以无法申请为工伤,但是因为在单位工作受伤,单位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二、职工在工伤休息期间的工资如何算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指加班费之外的工资;二是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三、哪些情况属于工伤
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患职业病的;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伤一般也称;公伤;、;因工负伤;,是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的伤害,用人单位是应该给受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并对其进行工伤赔偿的,但是也存在像一些雇佣关系、兼职之类的无非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况。以上就是整理的有关兼职受伤算工伤吗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一、上班途中骑自行车摔伤算工伤吗
在很多人的意识里,认为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都属于工伤,但实际上,这个认识是错误的。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在《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中,也是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才属工伤。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所以,虽然自行车摔伤属于交通事故,但是由于自行车摔伤不属于机动车事故伤害,所以不能认定为工伤,也就不能享受工伤待遇。
二、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需要看是否满足3个条件:
1、是在上下班途中,现在虽然不要求必经路线、合理时间,但是至少不能存在绕路、去干别的事情后回家的情况;
2、本人承担非主要,即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载明受伤人承担同等、次要或不承担;
3、是因为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到伤害。
三、工伤认定情况
根据相关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患职业病的;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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