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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经申报了工伤获得什么待遇 工伤鉴定在哪里做

添加时间:2021年12月16日 来源: 北京劳动律师   http://www.pxldzyls.cn/

 宋,北京劳动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公司已经申报了工伤获得什么待遇

  工伤发生之后需要在一定时限内进行工伤申报,同时工伤申报的主体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个人,工伤申报之后就可以按照有关的规定享受一定的待遇,问题的关键是我们如何确定我们的待遇,以及我们究竟会拥有哪些待遇呢那么公司已经申报了工伤获得什么待遇呢接下来就由问您介绍相关的内容。



  一、公司已经申报了工伤获得什么待遇


  申报了工伤之后可以获得工伤待遇,具体包括以下待遇:


  流程


  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4、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5、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6、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三、申请工伤待遇赔偿时效


  工伤认定也好,工伤等级鉴定也好,归根结底是要进行工伤待遇赔偿,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落实,不受侵害。


  对于申请工伤待遇赔偿从时效上来看可以分两种。


  一种是: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这里需要注意的时效与工伤认定一样,即用人单位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用人单位在依法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因此,需提醒参保的用人单位切莫小视工伤认定30日的时效。


  另一种是: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因种种原因不能及时支付工伤待遇劳动争议而引起的纠纷,其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该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有关公司已经申报了工伤获得什么待遇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职工工伤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享有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等,除此之外,还为您整理了有关工伤鉴定和工伤保险申请时限的相关内容。







工伤鉴定在哪里做

  职工发生工伤以后,进行工伤鉴定是必经流程,也只有在工伤鉴定以后确定了具体的伤残等级才能进行后续的工伤赔偿问题。对于职工来说,首先需要了解工伤应该去哪里鉴定。为了让大家更加了解,针对相关的法律疑问,下面就由为大家具体介绍关于工伤鉴定在哪里做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参考,希望阅读完后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工伤鉴定在哪里做


  工伤鉴别等级是要通过你所在的单位。单位向上一级公司、局进行工伤做报表以后,由上级统一后再由他们联系指定的鉴别单位进行工伤人员的鉴定。


  根据你的个人单位所属地,应该去区级鉴定单位去办理。你可以询问主管你的安全部门,他们应该知道怎么办理。


  这里面包含了两个问题:一个是工伤认定问题,一个是伤残鉴定问题。


  首先,先谈工伤认定问题。你说你姨是在城里务工的农民工,请问是在什么单位务工如果是在建筑公司等企事业单位工作而非私人家里做保姆之类的,那她就是那个工作单位的职工。出了工伤,应该由用工单位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劳动部门不予理睬,则自己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其次,下一个程序才是伤残鉴定的问题。你所询问的鉴定机构是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是只看企业与员工是否构成劳动合同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和是否符合工伤的条件。农民工也是企业员工,也与企业有事实上的劳动关系。适用工伤赔偿。


  工伤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如果单位不报,受害员工可以事故一年内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认定属于工伤后由劳动力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鉴定或称劳动能力鉴定。




  二、劳动能力鉴定流程的说明


  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4、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5、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6、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三、劳动能力鉴定后可能存在的争议及解决办法


  对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怎么办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个人或其直系亲属认为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偏轻或偏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劳动能力鉴定后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如何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以上就是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工伤鉴定在哪里做的相关法律内容,综上所述,我们了解到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内容为您整理了工伤鉴定部门的内容,同时在工伤鉴定的时候你还需要了解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的不同,实践中,很多人会混淆者两方面的内容。如果您还有更多相关的法律疑问,欢迎访问,我们会有专门的律师为大家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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