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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比例 职工流动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如何转移?

添加时间:2023年3月10日 来源: 北京劳动律师   http://www.pxldzyls.cn/

戴可欣律师,北京劳动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比例

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1997年不得低于本人缴费工资的4%。从1998年起每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最终达到本人缴费工资的8%。





职工流动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如何转移?

职工在统筹范围内流动时,只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养老保险基金不转移;职工跨统筹范围流动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基金转移额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中的储存额。工作调动和中断工作前后个人帐户储存额不间断计息。利息按上年个人帐户储存额乘以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当年的储存额计半息。年中调转职工只转本金不转利息,由调入地区对职工个人帐户当年储存额一并计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转移的计算起始时间从调出地区建立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之日算起。职工调转时,调出地区应转移其历年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帐单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转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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