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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产假而未加工资合法否 职工事假、婚丧假期间工资待遇如何

添加时间:2023年2月23日 来源: 北京劳动律师   http://www.pxldzyls.cn/

 戴可欣律师,北京劳动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因产假而未加工资合法否

  编辑同志:


  我是一家企业的女职工,去年十二月我因生育休了三个半月的产假,可当我产假满后上班时发现在我产假期间,我们单位其他职员都加了薪,可我却没有。我问了一下单位财务经理,他回答说,该次加薪是针对在职员工的,而我由于处于产假期间,并未上班,因此不在该次加薪之列。我想咨询一下,企业的做法对吗


  读者


  读者: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俗称;三期; 内的劳动能力受到限制,法律为了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对于该时期有许多特别的规定,其中劳动合同期满后合同的顺延、;三期;的工资支付标准、假期标准等等已为很多读者所了解,但也有一些问题至今不少读者仍不太清楚,;三期;期间的加薪即为其中之一,其实对于这个问题,相应的国家机关早已有过规定。


  《上海市劳动局关于〈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中有关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女职工六个半月哺乳假期满后,确有困难,要求继续请假为婴儿哺乳的,各单位可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局《关于整顿企业劳动组织工作中若干具体政策的意见》沪府办发〔1983〕67号 ,根据生产和女职工的实际情况,哺乳假可酌情延长,但不得超过一年,其中两个半月产前假,产假和六个半月哺乳假在增加工资时应作出勤对待。;


  你单位增加工资时正好在你产假期间,按照上述规定的要求,企业应该按照你出勤对待,应同其他员工一样给你加薪,因此,你企业以你产假未上班为由不予加薪是不对的。





职工事假、婚丧假期间工资待遇如何

  职工请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照发工资的制度。企业根据职工的不同性质而实行不同的制度,企业中的工人由于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所以一般在事假期间不发工资;企业中的行政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不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请事假每个季度在两个工作日以内的,照发工资,超过两个工作日以上的,其超过天数不发工资。


  职工休探亲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在规定的探亲假期间和路程期间内,照发本人的标准工资。


  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经过单位领导批准,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期。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前去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职工可以享受本单位的带薪年休假。年休假一般为7至14天。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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