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劳动律师

联系电话:18810751485
律师信息
戴可欣-北京劳动律师照片展示

戴可欣律师

  • 律所: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 电话:

    18810751485

  •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

您的位置: 首页> 文章详情

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欠缴和缓缴

添加时间:2015年3月5日 来源: 北京劳动律师   http://www.pxldzyls.cn/
企业和职工必须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逾期不缴,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

企业确有困难暂时无力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提前一个月向省城镇企业社保中心提出缓缴申请,经批准后可暂时缓缴,经批准缓缴的,不加罚滞纳金。

参见:关于省直企业职工实行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若干问题的通知(豫劳[1996]96号)

发布日期: 1996年11月15日

执行日期: 1996年11月15日

联系电话:18810751485

Copyright 2018-2024

北京劳动律师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备案 网站支持:中国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