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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可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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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公告 范本

添加时间:2016年5月30日 来源: 北京劳动律师   http://www.pxldzyls.cn/
南京市xx区xxx建筑工程公司:
  田某在你部受伤一案,本机关于2007 年 5 月 3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依法作出田某同志“因工负伤”的认定决定。我局依法于2007年5月9日通过国内特快专递投递,因你单位拒收,无法投递此《工伤认定书》,为保证工伤认定后的工作正常进行,依法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请你公司自公告后60日内,到南京市xx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南京市xx区x街道竹山路21号)领取《职工工伤认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南京市xx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七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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