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造工伤可要赔偿
添加时间:2016年7月18日 来源: 北京劳动律师 http://www.pxldzyls.cn/
吴先生问:发生工伤事故,工伤职工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外,能否再请求民事损害赔偿?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徐璞律师解答:依照法律规定,发生工伤事故,属于用人单位责任的,工伤职工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能再通过民事诉讼获得双重赔偿。但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 http://www.pxldzyls.cn/art/view.asp?id=85584358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