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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丧假

添加时间:2017年8月4日 来源: 北京劳动律师   http://www.pxldzyls.cn/
劳动法:丧假
  根据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规定》,国有企业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企业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职工1—3天的丧假。目前国家还没有对非国有企业职工婚假作出具体规定,只是各地有地方规定,如《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职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单位领导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丧假。需要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费由职工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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