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镇纪委委员只在纪委挂名,从来不参与纪检监察工作”的现象,沛县纪委积极探索创新建立了“镇纪委委员责任区”制度,每个纪委委员负责若干个行政村,充分深入群众,发挥镇纪委委员作用,促进镇纪检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镇纪委委员责任区制度对纪委委员工作提出“三个明确”,即: 一是明确工作职责。镇纪委委员对本镇纪委书记、县纪委农村工作室负责,主要对村上工作进行监督、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发现重大案件线索应及时向镇纪委书记、县农村工作室汇报。纪委委员还要对所在村开展廉政教育,传达上级纪委有关精神,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明确工作重点。委员工作中围绕中央、省、市、县涉农问题专项整治、各种惠民政策贯彻落情况为重点,对种粮直补资金发放、农村低保发放、危房改造资金申请等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对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行为要坚决制止并积极向上级纪委汇报。 三是明确工作程序。委员对收集到的群众反映问题要分类整理,对反映干部作风、违法违纪问题,纪委委员要初步核实,初核属实的,及时向上级纪委汇报;对初核失实的问题,由受理的纪委委员对反映问题的群众进行书面答复。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政策范围内无法解决的,要协助村两委会负责给群众做好解释工作,让群众满意。(沛县纪委 刘以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