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强化“三转”,聚焦纪检主业,贾汪区采取多项措施,规范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和兼职,打造一只纪检监察的执纪铁军。
一是出台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得分管单位核心业务工作,监察室主任不得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核心业务工作,并开展专项督查,清理5家单位纪委书记所分管其他核心工作12项。二是联合组织部门对本区纪检监察干部的兼职情况进行清理。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不得兼任所在地方、单位其他党政职务,不再兼任与纪检监察工作无关的学会、协会、议事协调机构。对未及时清理的予以全区通报。
截至目前,贾汪区已对辖区内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和兼职进行了彻底的清理,全体纪委书记和纪检组长已不再担任和分工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职务的工作。(吴军)